日本跨性别者的法律与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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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跨性别者的法律与医疗涉及户籍中的性别变更、性别肯定医疗、健康保险及就业等生活事项。日本的户籍变更条件、专业诊疗指南和医院实际流程并不相同;在日本生活的外国居民,还需要另外处理本国证件与在留卡。不能把某一法院判决、一次医院就诊或一项地方制度概括成全国所有场合都适用的规则。

本条目依据截至2026年10月可查的日本法院、政府与专业机构资料,重点介绍制度之间的区别及就医、办事时需要核对的内容。

法律性别变更

户籍与家庭裁判所

日本的《性同一性障害者の性别の取扱いの特例に関する法律》设有通过家庭裁判所变更性别法律认定的程序。法院现行办事说明仍使用法律中的“性同一性障害”名称,列明医师诊断、年龄、婚姻、子女和身体条件,并特别标注性腺条件已被最高法院判为违宪无效。[1]

现行办事说明仍列出两名以上医生的诊断、18岁以上、目前未处于婚姻状态、目前没有未成年子女,以及关于外生殖器外观的条件。这里的子女条件并不是“一生不能有孩子”,诊断条件也不是普通心理咨询记录即可替代。外观条件的适用和具体案件材料需要另行确认,不能仅凭2023年的判决推定全部身体条件已经统一取消。[1]

2023年最高法院决定与后续审理

2023年10月25日,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认定,要求申请人没有性腺或永久丧失性腺功能的条件违反宪法第13条,因而无效。决定讨论了申请人为取得法律认定而被迫在身体不受侵入与性别变更之间选择的问题。[2]

这项决定针对的是性腺条件。最高法院将有关外观条件的争议发回继续审理,没有在同一决定中宣布所有申请者一律可以不满足任何身体条件。户籍变更、手术需求和医保也不会因这一项决定自动成为同一套程序。[2]

发回审理后,广岛高裁于2024年7月准许该申请人在未接受性别肯定手术的情况下变更为女性。日本学术会议2026年的见解说明,高裁认为若将外观条件解释为始终必须手术,会有违宪疑虑;但本案通过解释条件并认定申请人符合条件而获准,并未判断外观条件本身的合宪性。因此,“无需手术获准”与“该条件已在全国无效”是不同结论。[3]

申请前应询问拟受理的家庭裁判所需要哪些材料;如涉及外观条件、既往婚姻或亲子关系,可向熟悉相关案件的律师咨询。新闻中的个案结果可以提示制度变化,但不能替代自己案件的判断。

申请材料与费用

法院说明列出的申请地是申请人住所地的家庭裁判所。标准材料包括申请书、从出生至今的全部户籍资料,以及两名以上医生按要求出具的诊断书;审理中可能要求补充材料。申请费用列为800日元收入印纸,另有联系用邮资,邮资因法院而异。[1]

800日元并不是全部办理成本。取得证明、医生出具文件、交通、翻译或聘请法律服务的费用可能另行发生。也不能将办事指南的标准材料清单理解为交齐后一定会立即获准。

名字变更与性别变更是不同事项;银行、学校、工作单位、医疗机构等记录也可能需要分别更新。取得法院决定后应确认户籍及后续证件如何衔接,保存能够说明前后信息关联的资料。处理旧资料时,尽量区分办理需要与不必要的信息披露。

诊疗指南与临床评估

现行专业指南

日本精神神经学会与日本GI学会参与制定的《性别不合诊断与治疗指南》第五版,在2025年修订补正后以“性别不合”命名。学会介绍页面更新于2025年11月21日;不能继续把2018年的第四版改作为最新指南。[4][5]

指南采用ICD-11的性别不合概念,明确不一致所造成的痛苦或社会、职业功能损害不是诊断必备条件,也承认非二元性别者的情况。衣着、行为和兴趣是否符合社会刻板印象,不能单独确定诊断。它同时仍把精神科医生的诊断放在身体治疗的评估流程中;这与“跨性别身份属于精神疾病”并非同一个主张。[5]

诊断、治疗意见与法律证明

第五版的临床诊断可由符合指南要求的一名精神科医生作出,但进入身体治疗仍有适应证评估和两份意见书等程序。两名意见书作者中至少一名是精神科医生,另一名在符合要求时可以是公认心理师或临床心理士;医疗团队作综合判断。户籍变更所需的医学证明仍另有两名医生的要求。不能把“临床诊断可由一人作出”扩大为“所有治疗和法律文件都只需一份证明”。[5][1]

指南中的精神支持、身体治疗和手术并不是每个人必须全部完成的固定阶梯。可以按需要选择治疗,精神科领域的持续治疗面向希望接受者;希望手术的人还需经过相应适应证评估。诊断过程、治疗前评估与长期心理支持,也应分别理解。[5]

不同医院可能采用各自的协作与转诊流程。指南是专业标准,不能据此承诺某家诊所无需转诊、当天开药或一定接受国外诊断。预约时应明确问清是初诊评估、继续既有激素治疗,还是申请手术或户籍文件。

激素治疗与青春期抑制

日本指南要求身体健康评估、说明治疗效果与限度、副作用和生育能力相关影响,并取得同意。激素治疗需要持续监测,不宜只购买药物而缺少负责复诊的医生。已在其他国家用药的人,应提供实际成分、制剂、用量、给药间隔、最后给药日期和最近检查结果。[5]

用药商品名、可用制剂和供药情况可能与中国大陆不同。只知道中文商品名时,可以补充英文通用名和包装照片。换药需要核对有效成分与释放特点,不能把不同针剂的毫升数互换;供应短缺也不适合靠自行倍增或拉长间隔处理。

2026年7月公开的厚生劳动科研2025年度报告,对回复问卷且实际开展激素治疗的112家机构进行分析,发现治疗效果与副作用的评价方式存在差异。报告还记载了睾酮注射剂エナルモン・デポ供应不足,导致部分机构出现无法提供相关激素治疗的情况。实际供药与接诊安排仍须向拟就诊机构确认。[6]

第五版对性别肯定激素治疗的年龄原则为18岁以上,并设有经团队观察、判断及更严格条件下的较年轻年龄例外;未成年人还涉及法定代理人同意。不能写成“日本所有人15岁就可自行开激素”,也不宜写成“18岁以下一律不能治疗”。[5]

2025年11月的补正进一步要求,凡在未满18岁时开始性别肯定激素治疗,均应向日本精神神经学会的相关委员会提交规定的开始报告,包括没有先接受青春期抑制的情况。指南说明相关报告用于持续了解年轻人身体治疗的实施情况;这是专业指南中的报告程序,并不意味着治疗已获医保支付或法律证件可以随之变更。[4][5]

青春期抑制是另一种治疗安排。指南将适应证讨论与已经达到Tanner第二期等发育条件联系,要求说明效果、限制、生育相关问题和长期证据不足,并持续观察骨骼、生长与精神状态。它不能理解为给青春期前儿童普遍用药,也不等于开始抑制后必须一直按同一方案持续。[5]参见亮丙瑞林、青春期阻断剂。

手术、医院与转诊

就医前要确认医院实际提供哪些服务。有的机构负责诊断与适应证判断,手术则在协作医院进行。冈山大学医院的公开资料就说明,中心由精神科、整形外科、泌尿科与产妇科协作,部分手术由合作机构实施。[7]

该院门诊页面说明了通过原就诊医生出具介绍信、由医疗机构发送预约资料的流程,并提示手术等待与多次就诊需求。海外居住患者另有国际医疗联系和受理评估流程。这里的安排属于该医院,不能据此推定全日本所有机构都采用相同介绍信、等待时间和协调费用。[8]

询问手术时,应分别确认评估机构、实际手术医院、手术内容、术后复诊与突发问题由谁处理。短期赴日手术还需要考虑停留时间、当地陪护、出院后的住宿和回国后接续照护。中介承诺不能代替医院的受理决定。

健康保险与费用

厚生劳动省说明,2018年度诊疗报酬改定把依相应诊疗指南、在符合设施标准的机构开展的性别适合手术纳入保险。其范围有条件,并不表示所有手术、所有机构和所有治疗组合都适用。[9]

日本精神神经学会2025年更新的介绍仍指出,性别肯定激素治疗尚未纳入同样的保险适用。具体项目应向医院与保险方确认,不能仅凭自己已经参加日本健康保险就推定激素、检验与手术都按同一比例结算。[4]

上述科研报告同时记载,部分受访机构在特定条件下以保险诊疗进行激素治疗。这是机构回答中的实践差异,不等于性别不合激素治疗已全国纳入保险,也不能证明某个人必然获报销。[6]

既往自费激素治疗与拟接受手术之间还可能涉及保险诊疗和自由诊疗的组合限制。冈山大学医院的门诊页面明确提示,已接受激素治疗者的相关SRS不适用该院所述健康保险安排。这个提示应促使就诊者核对自身方案的结算,而不是为了报销隐瞒既往治疗,或未经评估停药。[8]

费用询问可以分成诊察、证明文件、药物、检验、手术、麻醉、住院与术后复诊,并问清哪些是保险诊疗(保険诊疗)、哪些是自由诊疗(自由诊疗)。不应以一个包含条件不明的总报价判断最终负担。外国居民与海外短期患者的参保、受理及支付条件也不能相互套用。

外国居民的证件与继续治疗

户籍程序与在留卡

中国公民在日本留学或工作,不能把日本户籍变更申请直接当作修改中国护照和中国户籍的方法。外国居民的在留卡信息变更另有入管程序,医疗证明、原籍国证件变更与日本卡片更新也不是同一事项。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办事说明规定,中长期在留者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或国籍地区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14日内办理有关申报。材料清单包括在留卡、护照、申报表、照片和证明变更事实的资料;没有先办妥护照更正或重发时,可能不能当日交付。[10]

具体情况需要向入管确认接受何种变更证明,而不是仅凭外貌变化或激素处方申请改卡。地址变更、在留资格更新与卡片上的身份资料变更也有不同程序。学校、银行、雇主和医疗机构的资料是否需要更新,应分别核对。

到日本之前

继续既有治疗的人,可以准备一份简明病历摘要,写明诊断或治疗理由、实际药物与给药间隔、过敏、重要手术、最近检验,以及原医生的联系办法。提前询问拟接诊医院是否需要介绍信、日文翻译、原始文件或额外评估;不要假定带着国内处方就能在所有药房直接续药。

药物携带、邮寄及当地处方属于不同制度。携带入境时应核对日本主管机关对该药物、数量和证明的要求,不能照搬“三个月以内都没事”等经验。供应不足与治疗空窗最好在出发前讨论,并保留能确认实际制剂的外包装或资料。

留学或长期工作者还可向学校健康管理部门、保险窗口或当地外国居民咨询服务了解一般就医流程。向学校说明到什么程度可以自行决定;必要医疗信息与向全班或整个单位公开跨性别经历并不相同。

就业、隐私与日常设施

职场骚扰

厚生劳动省相关网站的问答指出,针对性取向、性别认同的侮辱性言行,或未经本人同意的公开暴露(outing),可能构成职权骚扰,个别情形也可能构成性骚扰;雇主需要采取依法要求的预防和应对措施。外国劳动者同样属于劳动法令保护与雇主管理义务的对象。[11]

这不等于每次误称都自动构成犯罪,也不能推定公司一定会接受所有具体安排。发生问题时可记录日期、地点、言行、在场人员、有关邮件和已经提出的请求,并向单位咨询窗口或劳动咨询机构说明。提交资料时,应同时说明希望怎样保护身份和联系信息。

2023年职场厕所案

2023年7月11日,最高法院第三小法庭处理一名经济产业省跨性别女性职员的案件。她被限制使用办公室所在楼层及上下相邻楼层的女厕,只能前往更远楼层。最高法院结合她长期使用其他楼层女厕未发生问题、案卷未显示限制实行多年间曾重新调查或检讨等具体情况,认定人事院不支持其解除限制请求的相关判断超出或滥用裁量,因而违法。这是对特定行政判断的审查,不是宣布所有厕所、浴场或更衣设施均按自我声明无条件准入。[12]

理解增进法的范围

2023年的《性的指向及びジェンダーアイデンティティの多様性に関する国民の理解の増进に関する法律》主要推动理解、政策与相关主体的努力。内阁府问答明确将其解释为理念法,没有因此直接赋予每名个人一组新的权利义务,也没有在该法内设置新的差别待遇禁止条款。不能将它描述为所有领域均已建立统一、完备的反歧视救济。[13]

厕所、更衣室、公共浴场、学校与住宿场所涉及不同规范。内阁府资料尤其说明,理解增进法本身没有改变按性别区分设施的原有规则;不能从该法推导出公共浴场等一律按自我声明进入。具体安排需结合设施类型与管理规则询问。[13]

厚生劳动省关于住宿的资料则说明,旅馆管理规范已加入不得因性取向或性别认同拒绝住宿、应适当考虑的内容。住宿登记、共用浴场和其他设施使用仍是不同事项,不能把一项住宿原则扩大为所有设施均无条件采用相同安排。[9]

常见办事用语

日文用语 含义与使用场合
性别不合/GI 现行专业指南使用的性别不合名称
性同一性障害/GID 法律文件与部分旧网页仍使用的名称,不代表所有资料已经统一改名
绍介状/诊疗情报提供书 转诊或诊疗信息文件,具体要求由接诊机构确认
初诊/再诊 初次就诊/复诊
保険诊疗/自由诊疗 保险诊疗/自费诊疗;须确认具体项目
诊断书/意见书 诊断证明/意见书;用途和要求不相同
性别の取扱いの変更 家庭裁判所的法律性别变更程序用语
在留カード记载事项の変更届出 外国居民卡片资料发生变更后的申报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1.3 日本裁判所. 性别の取扱いの変更,查阅于2026年10月4日。
  2. ↑ 2.0 2.1 Supreme Court of Japan. 2020 (Ku) 993, Decision of the Grand Bench, October 25, 2023。
  3. ↑ 日本学术会议法学委员会社会と教育におけるLGBTIの権利保障分科会. 性的マイノリティの権利保障をめざして(Ⅲ)―司法判断の进展をふまえて―,2026年6月11日,第10页“外観近似要件(5号要件)に関する高裁判决”。此处为该机构对裁判的介绍。
  4. ↑ 4.0 4.1 4.2 日本精神神経学会. 性别不合に関する诊断と治疗のガイドライン,2025年11月21日更新。
  5. ↑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日本精神神経学会. 性别不合に関する诊断と治疗のガイドライン(第5版・2025年补正),2025年11月19日,特别见诊断与身体治疗部分。
  6. ↑ 6.0 6.1 中冢干也等. 性同一性障害(性别不合)に対するホルモン剤の使用実态及び临床评価手法に関する研究,2025年度总括研究报告,文献编号202524030A,2026年7月15日公开,PDF第3—5页“研究方法”“研究结果”;该页面提供报告全文。
  7. ↑ 冈山大学病院. ジェンダーセンター。
  8. ↑ 8.0 8.1 冈山大学病院. ジェンダーセンター外来,预约与海外患者说明,查阅于2026年10月4日。
  9. ↑ 9.0 9.1 日本厚生労动省. 性的マイノリティに関する厚生労动省の取组。
  10. ↑ 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住居地以外の在留カード记载事项の変更届出;提出书类一覧,查阅于2026年10月4日。
  11. ↑ 日本厚生労动省“あかるい职场応援団”. よくある质问,见LGBT骚扰与外国劳动者相关问答。
  12. ↑ Supreme Court of Japan. 2021 (Gyo-Hi) 285, Judgment of the Third Petty Bench, July 11, 2023,主文及判决理由第2、4部分。
  13. ↑ 13.0 13.1 日本内阁府. 理解増进法に関する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