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性症診斷證明獲取指南
本條目介紹中國大陸就診時與易性症、性別焦慮或性別不一致有關的評估和證明材料。診斷記錄、治療適宜性評估和手術材料審核各有用途,不應視為取得一張證明後就能自動獲得任何處方或手術。
先確認材料用途
準備接受性別重置主體手術者,需要注意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2 年規範明確要求:由三級醫院精神科或心理科醫師出具易性症、性別焦慮或性別不一致診斷證明。規範針對主體手術,不能直接推導出全國所有 HRT 門診採用同一套證明要求。[1]
預約評估前,先向接受材料的門診確認醫院等級、科室、證明形式及是否需要歷次病歷。診斷名稱採用何種分類、門診病歷能否替代單獨證明,都應由出具和接收機構明確,不能僅憑社群中的樣張判斷。
就診準備
通過醫院官方渠道確認接診範圍和預約方式。以北醫三院為例,其 2025 年指南要求相關初診、內分泌治療和複診掛易性症專業門診,普通門診時段不接診上述事項。[2]
可提前寫下一頁簡要情況:
- 本人對性別的認識、持續時間及目前希望解決的問題。
- 日常生活中具體的困擾,包括身體、社交、學習或工作方面。
- 已有的社會過渡、諮詢和治療經歷,以及正在使用的藥物。
- 既往診斷、睡眠和情緒變化,以及是否有自傷風險。
- 此次希望獲得的是進一步評估、治療意見,還是供另一家醫院審核的證明。
評估應幫助醫生理解你的需要和醫療決策能力,並識別需要同時處理的健康問題。無需照搬他人的成長經歷,也不必為了符合刻板印象而隱瞞性取向、非二元認同或心理困難。[3]
面診與領取材料
評估可能包括訪談、既往病歷審閱及必要檢查,次數由具體情況決定,沒有適用於所有人的「一次拿證」保證。若被要求追加檢查或複診,可以詢問目的、對治療決定的影響及預計安排。
領取材料時,核對姓名、身份信息、就診日期、診斷、醫師簽名和醫院要求的蓋章手續;詢問接收醫院是否還需要原始病歷或進一步評估。保留原件並製作備份,向其他機構提交時儘量只提供辦理事項所需的內容。
對治療有疑問時,可以要求說明病情、醫療措施及其風險,或尋求其他合格醫師的意見。醫師依法負有保護患者私隱和個人信息、履行告知等義務;具體手術另有材料要求,應與普通門診評估區分。[4]
關於診斷術語
WHO 在 ICD-11 中將性別不一致移入與性健康有關的章節,不再歸入精神與行為障礙。保留相關分類是為了支持醫療服務獲取,並不意味着跨性別身份本身是一種精神疾病。國際分類的變化也不會自動替代某家醫院的證明出具和接收程序。[5]
參考資料
- ↑ 國家衛生健康委:性別重置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規範(2022年版),附件印刷頁68—71(查閱於2026-09-19)。
- ↑ 北京大學第三醫院:易性症綜合診療就診指南,2025-02-18(查閱於2026-09-19)。
- ↑ Endocrine Society:Gender Dysphoria/Gender Incongruence Guideline Resources,2017年指南及建議(查閱於2026-09-19)。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二十三、二十五、二十九、三十條(查閱於2026-09-19)。
- ↑ WHO:Gender incongruence and transgender health in the ICD(查閱於2026-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