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性人
| 英文名 | Intersex |
|---|---|
| 醫學術語 | 性發育差異(DSD);部分社群倡導改稱"性徵變異" |
| 已淘汰的舊稱 | "兩性畸形""陰陽人"(均帶貶義,不推薦) |
| 概念領域 | 生物學、臨床醫學、人權 |
| 區別於 | 跨性別(性別認同)、雌雄同體(生物學誤稱)、性取向 |
| 是否等於跨性別 | 否(兩者相互獨立,可交叉) |
| 相關符號 | 間性人旗幟(黃底紫環,2013) |
| 相關紀念日 | 間性人覺醒日(10 月 26 日)、間性人團結日(11 月 8 日) |
間性人(英語:intersex)指生來具有的性徵——染色體、性腺、激素或內外生殖器等——不完全符合"典型男性"或"典型女性"二元定義的人群。它是一個傘狀術語,涵蓋幾十種不同的身體變異,而非單一的狀況。間性人的存在並非異常或疾病,而是人類生理多樣性的自然組成部分;它最重要的意義之一,是說明即便在生物學層面,性別也是多維而連續的,而非非黑即白的二元(參見性別認同#與生理性別的區別)。
需要注意的是, 間性(intersex)與跨性別(transgender)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關乎與生俱來的身體性徵,後者關乎性別認同。二者相互獨立,可以交叉但絕不等同;將間性人當作"跨性別的一種"或"第三性別"是常見且令當事人困擾的誤解。
免責聲明:本條目由社群志願者編寫,旨在提供概念性與人權視角的參考,不構成醫學診斷或建議。間性涉及眾多具體的醫學狀況,個體差異極大,任何相關的醫療決策都應在專業醫生指導下、並以當事人本人的知情同意為前提進行。本條目所述以截至編寫時的國際主流共識為準,可能隨學界與立法進展更新。
定義
人類的"生理性別"並非單一開關,而是由多個層面共同構成,每一層都可能出現典型男女之外的變異:
- 染色體(如 46,XX、46,XY,以及 47,XXY、45,X、嵌合體等);
- 性腺(卵巢、睾丸,或發育不全、混合的性腺組織);
- 激素(性激素的水平,以及身體對激素的反應能力);
- 內外生殖器與第二性徵(解剖結構介於典型男女之間或兼具兩者特徵)。
當上述任一或多個層面不落在典型的男性或女性模板內時,即屬於間性。因此間性不是"既是男又是女",也不是"兩者都不是",而是生理性徵的某些維度落在了二元模板的邊界之外或之間。許多間性變異在出生時即可識別,也有相當一部分要到青春期、試圖生育時,甚至終生才被發現或始終不被察覺。
術語
- 間性人 / intersex:當前國際社群與人權機構普遍採用的中性詞,本條目採用此稱。
- 性發育差異(DSD,Differences of Sex Development):現行臨床常用術語。其中的字母 "D" 最初指 Disorders(障礙/紊亂),許多間性者反對將自身身體定性為"障礙",倡導把 D 解讀為 Differences(差異),或改用"性徵變異"(variations in sex characteristics)等更中性的表述。
- 應避免的舊稱:"兩性畸形""陰陽人"等中文舊稱帶有明顯的污名與貶義,"畸形"二字尤其傷人,不應使用。
- 常見誤用:"雙性人"在中文裏容易與"雙性戀"混淆,也並不準確;"雌雄同體"則是生物學誤稱(見下)。
與相鄰概念的區分
與跨性別的區別
這是關於間性最重要、也最常被混淆的一點:
- 間性關乎與生俱來的身體性徵;一個人是否間性,在其出生時身體層面就已確定(儘管可能很晚才被發現)。
- 跨性別關乎內在的性別認同與出生指派性別是否一致,與身體性徵是否典型無關。
二者相互獨立:絕大多數間性人的性別認同是順性別的(認同出生時被指派的性別),並不是跨性別;同時也有部分間性人是跨性別。把間性人籠統稱作"跨性別""第三性別"或"天生的跨性別",是對當事人身份的誤讀。間性社群與跨性別社群既彼此獨立、又在身體自主與去病理化等議題上結成盟友(即 LGBTQI 中的 "I")。
與"雌雄同體"的區別
"雌雄同體"(hermaphrodite)是生物學術語,指同一個體同時具備完整、可發揮功能的雌雄兩套生殖系統(常見於蝸牛、蚯蚓等)。人類不存在真正的雌雄同體;用 "hermaphrodite" 或"陰陽人"稱呼間性人,既不科學,也帶有強烈的獵奇與侮辱色彩,應當避免。
與性取向的區別
間性是身體性徵的範疇,與"被誰吸引"的性取向毫不相干。間性人和其他所有人一樣,可以是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無性戀等任何一種。
常見的間性變異
間性是一把"傘",下面只是較常被提及的若干例子,並不窮盡,且每種內部的表現差異都很大:
| 變異 | 簡述 |
|---|---|
| 先天性腎上腺增生(CAH) | 因酶缺陷致產前雄激素偏高,46,XX 個體的外生殖器可能出現不同程度的男性化;部分類型伴隨需要醫學管理的代謝問題。 |
| 雄激素不敏感綜合症(AIS) | 46,XY 個體的身體對雄激素部分或完全不敏感。完全型(CAIS)者通常發育出典型女性的外觀與女性認同,常在青春期無月經或疝氣檢查時才被發現。 |
| 5α-還原酶缺乏症(5-ARD) | 影響睾酮向更強效的雙氫睾酮轉化,部分個體出生時外生殖器偏女性化、青春期出現男性化。 |
| 克蘭費爾特綜合症(47,XXY) | 較常見的性染色體變異,常伴睾丸發育與生育力的差異。是否一律歸入"間性"在學界仍有討論。 |
| 特納綜合症(45,X 及其變體) | 性染色體缺失或異常,影響性腺與第二性徵發育。 |
| 性腺發育異常 / 卵睾性 DSD | 性腺發育不全,或同時含有卵巢與睾丸組織等。 |
| 尿道下裂等解剖變異 | 尿道開口位置等解剖結構的非典型;輕症是否計入"間性"取決於所採用的定義。 |
正因為邊界(尤其是"哪些輕微變異算間性")取決於定義,間性的統計口徑與患病率也隨之差異很大(見下節)。
出現頻率
間性比多數人想像的更常見,但具體比例高度依賴於採用何種定義,各家估計相差近百倍:
- 採用寬泛定義(把任何偏離"理想"male/female 的性徵變異都計入,含較晚發病者)時,常被引用的估計高達約 1.7%[1](意即"與紅髮人群比例相當"的常見說法的來源);
- 採用嚴格的臨床定義(僅計出生時生殖器即明顯非典型者)時,估計低至約 0.018%[2](約每 5000 人 1 例)。
這兩個數字常被各執一端地引用。比較中肯的表述是:間性是一個真實且不罕見的群體,其規模因定義而異,不宜用單一數字一錘定音。
人權議題
間性議題的核心,正從過去的"如何醫學矯正",轉向今天的身體自主與知情同意。
非自願的"矯正"手術
歷史上(並延續至今),許多間性嬰幼兒在尚無法表達意願時,就被施以並非挽救生命所必需的生殖器"正常化/整形"手術與激素干預,目的多是讓身體"看起來更像"典型男性或女性,或方便按二元登記性別。這類干預可能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喪失性敏感、需終身激素替代、絕育、瘢痕,以及成年後發現身體被改造、且可能與本人認同不符所帶來的心理創傷。
當代國際人權共識主張:對不危及健康的間性身體,應推遲非必要的手術,直到當事人本人能夠知情並自主決定。聯合國相關機構、世界衛生組織等已多次呼籲終止對間性兒童醫學上非必要的手術[3][4]。在立法層面,馬耳他於 2015 年成為首個明文禁止對間性兒童施行非必要、非自願手術的國家[5];此後,葡萄牙(2018年)[6]、冰島(2020年)[7]、德國(2021年)[8]、希臘(2022年)[9]和西班牙(2023年)[10]等國也相繼出台法律限制或禁止此類手術。
醫療保密與知情權
過去的臨床慣例常對間性當事人(乃至其家庭)隱瞞診斷細節,理由是"避免心理負擔"。今天普遍認為這種做法損害了當事人的知情權與自主權,應當被坦誠、適齡、持續的告知所取代。
污名與心理健康
保密、羞恥、反覆的醫療檢視與非自願干預,使部分間性人承受顯著的心理壓力。污名與不當醫療,而非間性身體本身,才是痛苦的主要來源。相關的心理支持原則可參見性別焦慮與心理健康(注意:間性人不必然有性別焦慮,此處僅供心理支持方法的參考)。
社群、符號與紀念日
- 間性人旗幟:2013 年由摩根·卡彭特(Morgan Carpenter,代表澳大利亞國際間性組織 OII Australia)設計,黃底中央一個紫色空心圓環[11]。刻意選用不帶性別刻板印象的黃與紫,圓環象徵完整與自主——"我們生來完整,有權對自己的身體做決定"。
- 間性人覺醒日(Intersex Awareness Day,10 月 26 日):紀念 1996 年 10 月 26 日間性活動家在美國波士頓(美國兒科學會年會舉辦地)進行的首次公開示威活動,呼籲保障間性人的身體自主權與人權。
- 間性人團結日 / 紀念日(Intersex Day of Solidarity / Intersex Day of Remembrance,11 月 8 日):取自 19 世紀法國著名間性人埃居蘭·巴爾班(Herculine Barbin)的生日(1838 年 11 月 8 日),其回憶錄後由哲學家米歇爾·福柯整理出版,成為性別研究的重要文獻。
- 代表性組織:國際間性組織(OII,2003 年成立)、interACT(前身為 Advocates for Informed Choice,2006 年成立)等,在國際與地區層面長期推動停止非自願手術、法律去病理化以及間性人權倡導[12]。
中國大陸的情況
- 術語:國內醫學文獻長期使用"兩性畸形""性發育異常(DSD)"等表述,公眾語境中"陰陽人"等貶稱仍可見,中性的"間性人"尚不普及。
- 醫療實踐:對間性嬰幼兒的"矯正"手術在臨床中仍有進行,缺乏專門針對間性兒童身體自主權的規範與延遲手術指引;相關決策多由家長與醫生在二元登記的現實壓力下作出。
- 法律與登記:戶籍與證件以二元性別登記,間性人在出生登記、證件性別等環節常面臨困境,缺乏專門制度安排(可對照跨性別者的證件困境,但二者成因不同)。
- 可見度與數據:缺乏人口統計與公開研究,專門的間性社群組織極少,公眾認知度低。
常見誤解
- "間性人就是跨性別 / 第三性別":錯。間性關乎身體性徵,跨性別關乎性別認同,多數間性人是順性別。
- "間性人是雌雄同體 / 陰陽人":錯且帶侮辱性。人類不存在真正的雌雄同體。
- "間性極其罕見,可以忽略":取決於定義,間性是真實且不罕見的群體。
- "出生時'糾正'最省事":非必要的非自願手術正被國際人權共識反對,身體決定權應留給當事人本人。
- "間性是一種需要被治癒的疾病":間性身體本身不是疾病;需要醫學管理的只是其中少數伴隨健康風險的具體狀況。
參考資料
- ↑ Blackless M, Fausto-Sterling A, et al. How sexually dimorphic are we? Review and synthesis. American Journal of Human Biology. 2000. 提出約 1.7% 的寬泛估計。(查閱於 2026-06-13)
- ↑ Sax L. How common is intersex? A response to Anne Fausto-Sterling. Journal of Sex Research. 2002. 以嚴格臨床定義給出約 0.018% 的估計。(查閱於 2026-06-13)
- ↑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OHCHR, et al. Eliminating forced, coercive and otherwise involuntary sterilization: An interagency statement.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14. 明確指出對間性兒童進行非自願、非緊急的"性徵規範化"手術是對身體自主權與人權的侵犯。(查閱於 2026-06-14)
- ↑ Office of the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OHCHR). Technical Note on the Human Rights of Intersex People: Human Rights Standards and Good Practices. 2023. 建議各國禁止在未獲得當事人完全、自由和知情同意的情況下進行非緊急、不可逆的醫療干預。(查閱於 2026-06-14)
- ↑ Malta. Gender Identity, Gender Expression and Sex Characteristics Act. 2015. 全球首部明文禁止對間性兒童施行非必要、非自願外科干預的法律。(查閱於 2026-06-13)
- ↑ Portugal. Law No. 38/2018 on the right to gender self-determination and gender identity and the protection of sex characteristics of each person. 2018. 禁止對間性兒童施行非自願、非必要的性別特徵改造手術。(查閱於 2026-06-14)
- ↑ Iceland. Act on Gender Autonomy (No. 80/2020). 2020. 規定在無法獲得兒童同意的情況下,除非由於緊急健康原因,否則禁止對兒童的性特徵進行改造。(查閱於 2026-06-14)
- ↑ Germany. Gesetz zum Schutz von Kindern mit Varianten der Geschlechtsentwicklung (Act on the Protection of Children with Variations in Sex Development). 2021. 限制並規範對間性兒童的性別修改手術,需經專門委員會或法院批准。(查閱於 2026-06-14)
- ↑ Greece. Law 4958/2022 on medical assisted reproduction. 2022. 禁止對15歲以下未成年間性者進行非必要的、旨在修改性特徵的手術,除非有法院許可。(查閱於 2026-06-14)
- ↑ Spain. Ley 4/2023, de 28 de febrero, para la igualdad real y efectiva de las personas trans y para la garantía de los derechos de las personas LGTBI. 2023. 禁止對間性嬰兒和未成年人實施旨在改變其性徵的非必要手術。(查閱於 2026-06-14)
- ↑ 間性人旗幟由 Morgan Carpenter / Organisation Intersex International Australia 於 2013 年設計:黃底紫色圓環,象徵完整與身體自主。(查閱於 2026-06-13)
- ↑ Organisation Intersex International (OII) 成立於 2003 年,是全球性的間性倡導網絡;interACT(前身為 Advocates for Informed Choice)成立於 2006 年,致力於通過法律和媒體手段保障間性青少年權益。(查閱於 2026-06-14)
相關條目
- 性別認同 —— 間性常被用以說明"生理性別亦非二元"
- 性取向 —— 與間性相互獨立的另一維度
- 跨性別社群常用語 —— 相關術語與稱呼禮儀
- 性別焦慮與心理健康 —— 心理支持方法參考(間性人不必然有性別焦慮)
- 跨性別群體在中國的困境 —— 二元登記制度下的證件困境(成因不同,可資對照)